國保被保險人曾有勞保年資,老年給付怎麼領?

Q:王伯伯現在62歲(出生年月日:43年10月1日),目前參加國保,在民國90年以前曾經工作過,有勞保6年年資,王伯伯想知道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嗎?領了勞保老年給付後會影響國保的權利嗎?應該如何請領對王伯伯比較有利?

A:
王伯伯年滿60歲曾加過勞保,可選擇現在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並繼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到65歲時再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
(一) 王伯伯現在62歲,勞保年資6年,已經符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條件,可以提出申請。如果王伯伯參加勞保期間的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是3萬元,他6年年資可申請老年一次金共計18萬元(申請公式:「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給付月數」,即3萬元 × 6 = 18萬元)。特別要提醒一點,必須在被保險人還在世時提出申請才有符合請領規定。
(二) 王伯伯請領勞保老年給付18萬元後,因老年給付年資未達15年,給付金額未達50萬元,所以還是可以繼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等到王伯伯年滿65歲時可以申請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給付。
(三) 王伯伯在年滿65歲時,若保費均已繳清,並且沒有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例如: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可按較優的A式計算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按月請領4,935元。(計算公式:「(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8,282元)× 保險年資 × 0.65%)+ 3,628元」。註:王伯伯自國保97年10月1日開辦即加保至其年滿65歲時,保險年資約11年)
(四) 申請方式:填寫「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送勞保局,申請勞保老年一次金給付;等年滿65歲時再填寫「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申請國民年金老年給付。

A:
王伯伯也可以等到年滿65歲時,合併計算勞保年資及國保年資,按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每月合計可領7,009元。
(一) 王伯伯年滿65歲時,勞保年資有6年、國保年資有11年,2種年資併計超過15年,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保年資未滿15年,但併計國保年資滿15年者,於年滿65歲時,可依各保險年資分別計算給付金額後,合併發給被保險人。
計算方式如下:
•勞保老年年金金額有二個計算公式,擇優發給。
第1式:勞保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0.775%)+ 3,000元
即(30,000元 × 6 × 0.775%)+ 3,000元 = 4,395元
第2式:勞保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即30,000元 × 6年 × 1.55% = 2,790元
•國保老年年金計算公式:月投保金額×年資× 1.3%(只能按B式計算)
即18,282元 × 11 × 1.3% =2,614元
(註:國保老年年金也有二個計算公式,但因為已經領了勞保老年年金,國保老年年金就不得擇優依有加計3,628元的給付方式領取。)
•綜上,合併勞保及國保給付金額,王伯伯每月可領取金額為:
4,395 + 2,614 = 7,009元

(二) 申請方式:於年滿65歲時填寫「同時請領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送勞保局申請。

► 貼心小叮嚀
因為勞保老年給付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得變更,而且各項請領年齡或給付金額可能因法規修正有所變動,所以建議申請給付前可以先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或以自然人憑證網路試算,再考量何種方式較符合自身需求後再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權益。

原網址http://www.bli.gov.tw/sub.aspx?a=u1FfIXauakg%3D